一、年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天。
二、申領時參加農保且年資合計15年以上,可領取全額津貼;103年7月17日
(含當日)以前已參加農保,且持續加保,於申領時加保年資合計6個月以上未滿15年者,可領取半額津貼。
三、未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同一期間內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者。